为规范心理咨询程序,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实行预约制度。
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免费向本校学生、教职员工开放。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向全校公布预约时间及电话。
欲进行心理咨询的学生应事先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。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应根据预约信息进行合理安排,并及时通知被咨询者具体咨询时间。
在一次咨询结束时,可预约下一次咨询的时间。
学生如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,应提前电话退约,或直接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取消预约。
在咨询时间开始后20分钟内保留被咨询者的预约时间,咨询结束时间不顺延。无事先说明的,迟到20分钟以上,视为退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