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,规范学生请假制度,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,特通知如下:
一、公寓管理科只接受下面三种情况的请假
1、有辅导员亲笔签名的学生假条。
2、辅导员电话通知宿管员请假的(需事后补假条)。
3、宿管员在场,学生打电话给辅导员请假的(需事后补假条)。
二、补充说明
1、学生的假条上必须注明请假时间,如果没有视为无效。
2、辅导员委托其他老师代签名的,请写明委托人的姓名,但不可委托学生在假条上签名。
3、学生请假必须在晚上22:30查寝之前进行,查寝之后再补假的视为无效。
附:西校区学生公寓各栋24小时值班电话
楼 栋 |
值班电话 |
|
楼 栋 |
值班电话 |
1栋 |
2380247 |
4栋东 |
2382265 |
2栋 |
2384082 |
5栋 |
2380827 |
3栋 |
2383607 |
6栋 |
2380293 |
4栋西 |
2382090 |
自强楼 |
2383212 |
东校区公寓24小时值班电话: |
1、2栋 |
2381253 |
|
3栋 |
2381770 |